西藏自治区积极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为全面净化我区药品市场环境,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今年以来,我区积极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截至目前,检查药品生产企业(含B证企业)4家、藏医医疗机构制剂室4家、药品批发企业(含零售连锁总部)6家。

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计算机系统中药品收货记录不详尽,部分购货单位采购人员与印鉴卡登记的采购人员不一致,企业部分岗位计算机操作权限管控不到位等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同时,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我区药品监管部门均组织开展了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新冠疫苗、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等疫情防控药械质量安全,督促药品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四类”药品实名登记等制度。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医疗机构、核酸检测机构、疫苗接种单位、美容美发店等单位647家次,责令整改45家,停业整顿18家,有效维护了药品市场秩序。

此外,我区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加强抽检监测工作,制定实施2022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抽样工作培训。目前,已抽样189批次,完成检验21批次,合格率100%。加强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共收集上报相关报告364份,同比增长23.3%,排查风险水不断提升。

按照《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时期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我区药品监管部门正在协调落实自治区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建设用地;制定《中药(藏药)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对重点实验室进行精细化管理;实施《2022年中药(藏药)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计划》,目前已完成14个藏药材及饮片标准研究。

此次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切实维护了药械流通市场秩序,有效消除药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