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截止八月底法院审执结涉企案件29万余件 速裁快审近8.2万件

日,辽宁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新闻发布会举行。今年以来,全省法院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理念,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稳步向前推进。

围绕满足市场主体司法需求,全省法院开展“听取市场主体意见建议活动”,三级法院院长带头走出去、请进来,邀请企业家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召开219场企业家代表座谈会,深入走访1200余家企业。省法院和17家中级法院均成立法律服务站,进驻省、市工商联,为企业量身定制普法“菜单”,防范化解各类法律风险。

省法院在广泛征求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基础上,构建了具有辽宁特色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1+2+5”工作体系。“1”是出台《关于对涉企案件实行生产经营影响评估的办法(试行)》,要求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阶段均要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并做出有效防范和处置,将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降到最低。“2”是集中开展涉市场主体超审限案件、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2个专项整治。“5”是组织开展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范涉企业及其经营者经济犯罪审判、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积案清理和推动实现“三个不用找关系”等5个专项活动。

截至8月底,全省法院审执结涉企案件29万余件,诉前多元化解11.7万件,速裁快审8.2万件,均审理周期24.94天;适用评估办法以“活封活扣”、财产置换方式,盘活企业资产180.15亿元;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618件,结案率66%;对企业经营者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和适用非监禁刑112人次;清理未发放执行案款23.27亿元,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执行到位金额10.36亿元;依法、主动退还胜诉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用4914笔7100万元,接待市场主体15613个;累计发布法人或其他组织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842次,筑牢诚信建设法治基石。(周贤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