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幼儿托育 推进托育机构多样化健康发展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调研显示,北京市95%以上的托育机构为营利机构,均收费价格远高于北京市普惠幼儿园收费标准。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常委、北京市委会主委,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于鲁明建议,要推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让群众托得起托得放心,切实降低生育养育成本,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于鲁明建议,加快研究制定普惠托育服务支持政策,探索将普惠托育服务纳入或部分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出台税费减免等资金支持政策,建立完善政府、家庭、机构合理的分摊机制,降低托育服务价格。研究制定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班的相关办法和措施,研究制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园区开办福利托育机构及社区托育服务设施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打通举办各类托育机构的政策堵点,加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相关调研表明,我国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学历在大专及以下的占75.9%。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混乱,托育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有待提高。于鲁明建议,要推动托育服务质量体系建设,参照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建立托育服务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托育从业人员实行准入制,并建立从业人员违反职业道德黑名单制度。加强托育服务相关学科建设,鼓励院校、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合作,订单式培养优秀合格的从业人员。

■刘林委员

鼓励开展2至3岁幼儿托育

推进托育机构多样化健康发展

年来,广大家长特别是双职工青年夫妇、多胎家庭对托育服务呼声越来越高。但从整体上看,我国托育服务特别是大中城市存在着场地资源缺、专业化程度低、市场秩序乱等突出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刘林建议,鼓励开展2至3岁幼儿托育,推进托育机构多样化健康发展,全面构建现代育幼服务新格局。

托育服务是学龄前儿童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国家人口资源发展、人口素质提高、亿万家庭和谐幸福的民生大事。刘林说,应加强顶层设计,对地方托育服务发展规划、支持政策和监管措施予以指导,从公共财力、实际需求出发,合理制定普惠和市场型托育服务机构比例,建立分级分类服务标准。

刘林表示,对于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要同步落实场地等配套支持政策措施和收费标准、补贴政策资金预算来源;对于市场型托育服务机构,要及时明确资本准入条件和监管制度。鼓励有条件有余力的幼儿园同步开展2至3岁日托和周末托育服务,建立托、幼一体化发展体系。

同时,他还建议,大力发展早期教育科学研究,把脑科学、儿童心理学、生理学等最新科研成果运用到托育专业服务中去。支持高校、职校培养早期教育、托育服务人才。建立从业机构与人员黑白名单制度、行业自律机制、第三方服务质量等级认证办法等,加强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促进健康有序发展。

■张金英委员

引导鼓励用人单位参与托育服务

缓解生育女职业发展矛盾

民进中央今年提交了一份党派提案,建议引导鼓励用人单位参与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缓解生育女职业发展矛盾。来自民进界别的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张金英说,当前托育服务供给总量不足,随着三孩生育政策的落地,社会对托育服务需求日益强烈。

“0至3岁的婴幼儿照料工作,几乎完全由家庭自己承担,要么购买高价的商业化育儿服务,要么由孩子父母和祖辈照料。”张金英说,公共普惠托育服务的缺乏,增加了家庭养育成本,影响生育女职业发展。

“可以以基本满足市民需求为目标,探索‘社区化、就化’的托育服务模式。”张金英说,民进中央建议发展普惠托育服务要以社区为依托,多元化参与,在中心城区每个街乡镇至少开设1个普惠托育点,非中心城区街乡镇按照人口结构和需求布点。政府以提供场地、支持硬件建设、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服务机构,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在社区兴办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或服务点,也鼓励普惠幼儿园开设普惠托班。

“我们还建议引导鼓励用人单位参与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缓解生育女职业发展矛盾。”张金英说,可以引导支持企事业单位单独或与相关机构、驻地社区联合等方式,举办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鼓励用人单位发挥工会组织作用,为女职工提供福利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也可向社区居民开放。(记者 孙颖 王广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