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大同区疫情应急管控期间投诉举报有关线索奖励公告

经大同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为进一步做好大同区应急管控期间群防群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措施从严从紧执行,消除疫情传播的隐患,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对违反疫情管控要求的行为线索进行有奖举报,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从大庆市外返(来)区人员,未主动报备或刻意隐瞒行程的。

(二)擅自接纳、容留从大庆市外返(来)区人员,未主动报告或刻意隐瞒行程的。

(三)与通报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未主动报告或刻意隐瞒不报的。

(四)居家管控人员在管控期间不履行管控要求,擅自外出的。

二、相关要求

(一)举报人应客观真实地反映相关线索,并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联络方式等基本情况。

(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人举报的线索已被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或相关部门掌握的不予奖励。

三、奖励标准

对举报线索一经核实的,奖励人民币500元。同一线索的举报人只奖励一次,两人以上联名举报的,按一条线索进行奖励,奖金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两人以上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者。

24小时举报电话:0459—6161530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同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