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市场主体总数突破410万户 超额完成市场主体总量增长11%

12月29日,记者从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2021年,云南省市场主体总数突破410万户达410.97万户,增长12.70%,超额完成市场主体总量增长11%的目标任务。

据介绍,2021年云南省新登记个体工商户较2020年底净增35.87万户,总数达317.21万户,同比增长12.75%,超额完成增长10%的任务指标。其中,新登记市场主体总数达75.38万户,超额完成全年新登记70万户目标任务,个体工商户增长速度较快。

据了解,云南省各级各部门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制度供给、提高资源配置、落实减税降费,帮助市场主体纾困减负,不断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培育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全省市场主体呈快速发展态势。

具体而言,云南省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分类推进改革,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截至目前,改革惠及新设市场主体数占比48.52%,接一半的新设市场主体享受到改革红利。

同时放宽住所登记限制,在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州等4个州(市)推动“一照多址”改革试点,实行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进一步便利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开展市场主体地址使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并在云南自贸试验区开展企业集群登记注册和确认制改革试点。

其次,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将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1个工作日内(8个工作时),实现市场主体登记全部22项事项“跨省通办”“全国通办”,全面发放电子营业执照,不断扩大应用场景。

此外,推进市场主体登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云南省开展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严格执行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文书材料、办理程序、审查标准全省规范统一表,推进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使用,实现登记方式由叙述式“自己填”向概括式“选条目”转变,使企业开办更加便利快捷。

云南省还发挥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省级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进一步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培育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各地个体工商户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