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确保防洪安全和人员安全

7月10日,记者从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获悉,据气象部门预测,7月10日至13日,内蒙古东部部分地区、河套地区有大到暴雨、局地大暴雨。针对本次降雨过程,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经与各方会商研判,决定自2022年7月10日22时起启动自治区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全区各地要始终绷紧防汛安全这根弦,压紧压实责任,必要时各级包保责任人下沉一线,靠前指导,确保防汛安全。还要密切关注本轮强降雨过程,加密会商研判分析,强化滚动预报,及时发布暴雨洪水预报预警信息,做好强降雨防范各项工作。此外,要高度警惕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山洪灾害,利用好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发布预警,做好人员转移避险工作。针对预报可能超警的中小河流,要加强险工险段巡查防守,确保防洪安全和人员安全。同时,各地各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守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发生较大险情灾情或人员伤亡要第一时间报告。(记者 帅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