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航空发布涉及北京进出港航班的国内客票退改方案

为配合当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协助旅客做好客票退改工作,依据市场变化,6月15日,西藏航空公司发布对涉及北京进出港航班的国内客票退改方案通知。

2022年6月14日24时(含)前购买的088开头客票,包括挂TV航班号的代码共享及国内经停、中转/联程航班,在2022年6月9日0时(含)以后申请客票变更或退票且行程为下述情况之一的可退改客票。旅客客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2022年6月9日(含)至2022年7月9日(含)之间的航班;旅客实际旅行行程涉及北京,且可以提供旅行(或入住)日期为2022年6月9日(含)至2022年7月9日(含)期间涉及北京的相关材料(与西藏航空客票组合使用的其他航司机票、火车票、大巴票、酒店预订单)。

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提出航班变更申请,变更至2022年10月9日24时(不含)前的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收取子舱位差额及票价差额;再次提出变更申请或变更至2022年10月10日0时(含)以后的航班,按自愿变更办理。在客票有效期内未办理过客票变更,且在航班起飞前取消了座位的客票申请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如旅客要求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建议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如航班发生变更、延误或取消,按西藏航空不正常航班客票规定办理退票。符合本通知适用范围的客票,已在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6月14日之间办理过自愿退票的旅客,收取的手续费可在客票有效期内原办理渠道申请补退。(张雪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