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万余栋!新疆排查生产经营性自建房火灾隐患4.3万余处

杂物堵塞消防通道、电瓶车在楼道充电、灭火器压力值不足……5月2日,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监督人员对辖区经营自建房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部分经营业主仍存在缺乏消防安全意识、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责令其整改。

日,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制定《全区生产经营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新疆各地消防救援支队、大队开展自建房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截至目前,新疆已排查生产经营自建房3.1万余栋,督促整改火灾隐患4.3万余处。

为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推进,落实长效机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了行业会商和通报机制,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和乡镇(街道)排查检查发现在自建房内设置经营场所的,及时通报相关行业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督促整改隐患问题。

各级消防部门按照有关标准,严格落实“更换、增设、分隔、移出、搬离”等措施,降低火灾风险。目前已督促354栋自建房拆除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3.5万方米;147栋自建房实施改造、101栋实施搬离,对1680人实施分散安置;对23栋自建房设置冷库责令停用、12栋实施搬离;拆除广告牌、防盗窗、铁栅栏645处;172栋自建房增设安全出口和防火分隔;对4家存在严重隐患问题且久拖不改的单位纳入信用惩戒。同时开展现场教学和示范式检查,分批次培训行业部门和基层组织消防安全人员,各消防救援支队、大队累计开展服务指导和培训968次。

据悉,新疆消防救援总队立足农村、社区消防安全实际,全面促进农村消防安全工作,2000余名村干部接受消防培训,受益群众50万余人。(谭惠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