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江西省科学院公租房进行临时应急管控的通报

根据国家及省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以及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需要,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对江西省科学院公租房(高新区艾溪湖管理处昌东大道7777号)进行临时应急管控,其中江西省科学院公租房1栋一单元参照“三区”划定中的封控区管控措施执行;江西省科学院公租房1栋二单元、2栋参照“三区”划定中的管控区管控措施执行,艾溪湖管理处(除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区域)参照“三区”划定中的防范区管控措施执行。请广大市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提高防范意识,持续做好自我防护,加强健康监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期间,如有咽干、咳嗽、发热等异常情况,请及时联系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特此通报。

南昌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