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严厉打击21项涉疫违法犯罪行为

东北网4月7日讯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社会稳定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治安环境,近日,市公安机关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明确全市政法系统将依法严厉打击违反疫情防控管控社会管理秩序、违反疫情防控管控规定妨害公务、违反疫情防控管控经济管理秩序、违反疫情防控管控规定造谣传谣四类违法行为。

《通告》从百姓实际生活角度出发,列举了违反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的情形,使广大市民能够更加直观地了解清楚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这些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具体包括:公共场所拒绝戴口罩,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或身份登记,拒不服从管理,强行闯卡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行为;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行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行为;恶意囤积、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等行为。

市公安局提示,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全市人民群众要提高疫情防控意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决定、命令、通告,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推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