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市域(郊)轨道交通设计规范 10月1日起实施

主、副中心 70公里的距离内,将由市域(郊)轨道交通为城市构建“1小时交通圈”,乘客乘坐市域(郊)轨道交通30至45分钟即可通勤。为适应北京市市域(郊)轨道交通的发展需要,服务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战略目标,《市域(郊)轨道交通设计规范》日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上发布。新规范将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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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通勤客流提供公交化运输服务 乘坐时间宜30至45分钟

市域(郊)轨道交通是什么?规范提出,市域(郊)轨道交通是连接中心城区、副中心和半径50至70公里的新城、城镇组团和跨界地区,最高速度为120公里/小时至200公里/小时,为通勤客流提供公交化运输服务的轨道交通系统。

市域(郊)轨道交通应主要承担北京市主副中心之间以及主副中心与多点新城、一区新城和跨界城镇组团之间、以及具有大量出行需求的区县组团之间的快速联系,以服务于通勤客流需求为主,以满足通学、商务、旅游休闲等客流需求为辅。其中,应为城市构建主、副中心70公里的1小时交通圈,30公里圈层45分钟可达。通勤乘客乘坐市域(郊)轨道交通的时间宜控制在30分钟至45分钟。

根据城市重点区域的出行需求,可结合既有铁路或规划新建线路设置支线工程,采取“一干多支”的组织模式。干线应为去往中心城区或副中心方向的主要客流走廊,可结合需求在新城地区适当设置支线。

一天至少运营17小时 通勤线路6至15分钟来趟车

市域(郊)轨道交通的站点应设在哪?规范提出,车站分布应以规划线网的换乘节点、城市交通枢纽点为基本站点,结合既有铁路、城市道路布局和客流集散点分布确定。车站均间距不宜小于3公里,在城市中心区及人口稠密区可适当缩小。

一天运营多久?几分钟来一趟车?对于这些乘客最为关注的问题,规范要求,主要服务于通勤的骨干线路,根据客流需求,在主要路段初期高峰时段不宜大于6分钟,峰时段不宜大于15分钟;远期高峰时段不宜大于4分钟,峰时段不宜大于10分钟。

市域(郊)轨道交通全日运营时间不宜少于17小时,并应与中心城区轨道交通网在运营时间上合理衔接。

交通接驳优先满足慢行及公交 50米内宜有公交站

下车后的交通接驳是否便利,也是规范考虑的重点之一。市域(郊)轨道交通的接驳方式可分为步行、非机动车、公交、出租车和小汽车等,接驳设施的设置应满足慢行优先和公交优先的原则。

其中,非机动车接驳设施应区分共享单车停车区和私人自行车停车区。公交车停靠站距车站出入口不宜大于50米。周边公交覆盖率较低的车站宜设置微循环公交的接驳。

车站还应结合实际需求和规划用地情况设置小汽车驻车换乘停车场,若周边用地紧张时,可共用配建和公共停车场或与其他类型用地复合使用。小汽车驻车换乘停车场出入口距车站出入口不宜大于150米。

具有预防救援水淹等防灾措施 配“灾害监测系统”

2021年汛期,几场大雨牵动人心。本市交通部门在回应市民关切时曾公开表示,当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发生雨水倒灌,不具备安全运行条件时要坚决停运。

为应对突发灾害,规范提出,市域(郊)轨道交通应具有针对火灾、水淹、风灾、地震、冰雪和雷击等灾害的预防措施。车站、车辆基地应配备防灾及救援设施。

此外,市域(郊)轨道交通还应具备“灾害监测系统”,针对线路上发生的洪水、异物侵限、边坡塌方、隧道衬彻掉块、线路断轨等影响行车安全的灾害进行监测。例如,地面线路应设置雨量监测系统。(记者 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