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吴圩机场海关移交535件陆生和水生濒危动植物

日,南宁吴圩机场海关分别向自治区林业局、南宁市农业农村局移交陆生和水生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共计535件,69.233千克。

据了解,该批移交动植物及其制品是南宁吴圩机场海关在南宁吴圩国际机场旅检渠道出入境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中查获,主要包括象牙制品、砗磲制品、小叶紫檀、玳瑁制品、沉香、鳄鱼制品、蟒皮制品等,均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附录II列明物种,系国家禁止进出境物品。

南宁吴圩机场海关提醒广大旅客,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未获得国家濒危物种管理部门出具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禁止贸易、携带、邮寄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非法进口、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由海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杨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