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森防办明令禁止12种野外用火行为

东北网3月10日讯大庆市即将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日前,大庆市森防办下发通知,对大庆市2022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部署,明令禁止12种野外用火行为。

春季是森林草原火灾高发时段,也是野外火源管控最难时段,大风天气增多,林下植被干燥,传统民俗用火、祭祀用火、春耕生产用火交织,入林、踏青、旅游等活动频繁。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除经依法批准外,在森林防火区禁止烧荒、烧秸秆、烧枝桠、烧煮加工山野菜、吸烟、烧纸、烧香、野炊、使用火把、点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焚烧垃圾等野外用火行为。

各涉林涉草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林牧区、村屯要升挂防火旗、张贴防火命令。在林区重要路口、防火检查点、森林旅游区和每个林牧场、村屯周边都要设有森林草原防火警示宣传标识,形成人人参与、全民重视的森林草原防火氛围。

同时,严格落实网格化巡护和定点责任看护,网格要再加密,巡护力量要再加强,对火灾高发区和高火险区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对重点部位要严防死守,筑牢安全底线。切实盯住“四头”,重点看好“四口”,严格巡查“四边”,依法严惩野外违法用火行为。

各县区、各部门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增强风险意识,细化防范措施,提高防控能力,突出“防”的全面和“灭”的精准两个核心,立即进入春防工作状态,抢先抓早安排部署,从严从细抓好落实,确保林有人管、草有人看、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要强化基础物资保障,全面检查各项扑火机具、装备设备、运输车辆、人员防护用具等的准备情况,并根据需要及时维修更新,确保完好;对损毁的道路、桥涵要抓紧踏查,制定切实可行的维护方案;调试通信设备,确保火场应急通信畅通和现场指挥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