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警方连续查处两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行政拘留2人

通州公安分局11月24日发布消息,警方期查获两起涉花爆竹案件,收缴501公斤非法花,行政拘留两人。

11月11日,通州公安分局漷县派出所接到举报,举报人称,有人在村子里非法储存花爆竹。接到举报后,漷县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工作。11月16日16时许,民警在辖区某村锁定了非法储存花爆竹的地点,并当场查获各类花爆竹15箱。经称重,共计200公斤。随后,民警将42岁的违法嫌疑人曹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曹某如实交代了非法储存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当日,曹某被通州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11月17日15时许,通州公安分局胡各庄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获悉,台湖镇某村一居民在家中非法储存大量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获此线索后,胡各庄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工作。随后,民警在32岁的刘某家中查获各类花爆竹32箱。经称重,共计301公斤。当日,刘某被通州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根据最新发布的通州区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告,自12月1日起,通州区除环球度假区限定区域之外,全年禁止燃放花爆竹。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运输、销售、储存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也请市民遵守花爆竹禁放规定,不买卖、不燃放、不储存,并积极举报此类违法行为。(记者 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