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老旧小区上下水管线改造需单元涉及居民全部同意

昨天,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中楼内上下水管线改造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中楼内上下水改造拟实行申请制,同一实施单元涉及居民须全部同意并提出书面改造申请后,方可组织实施。

资料图(图文无关)新华社供图

一个单元楼的6户居民,5户都盼着改上下水管,就1户不同意,从而影响了邻里关系和施工进度。这样的情形,曾多次出现在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中。居民从“要我改”变成“我要改”,得弄明白改造中的权利与义务。

征求意见稿提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中楼内上下水改造,属于完善类改造内容,拟实行申请制,是否改造应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同一实施单元涉及居民必须全部同意并提出书面改造申请后,方可组织实施。为此,属地街乡应组织业委会(物管会)、责任规划师、实施主体、物业服务企业,广泛征求居民的改造意愿和改造需求。特别是,要把楼内共用上下水管线改造作为重点征集内容,同步摸清管线实际情况和居民改造意愿。

征求民意时应告知居民什么?征求意见稿明确,需同步进行楼内上下水管线改造的,要告知居民改造内容和恢复标准以及改造过程中居民需承担的配合改造义务;要将上下水管线改造时限及影响因素、改造中将影响上水供应和生活污水排放的具体情况等内容告知居民。遇有居民不同意上下水改造时,街道、社区要会同业委会(物管会)上门开展居民工作,多次上门后仍不同意的,不同意居民涉及的相关上下水管线改造不再实施,且“十四五”时期政府将不再提供改造资金支持。

征求意见稿提出,各区政府应明确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中楼内上下水管线改造的具体内容和基本恢复标准,在小区内予以公开。居民提出超出基本恢复标准需求时,实施主体要组织设计单位依据居民提出的需求进行优化设计,并告知相关居民需承担的费用,由居民出资补齐,原则上应在居民出资后再为其实施改造。

为避免给新装修居民造成经济损失,征求意见稿也提出,涉及楼内上下水管线改造的老旧小区纳入项目储备库后,属地街道、居委会要告知相关居民小区改造计划。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方案时,要尽可能缩短改造工期,减少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记者赵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