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力争到2025年具备建设条件的既有小区实现公用桩全覆盖

在成都,“绿色号牌”的新能源汽车逐渐走入千家万户,绿色出行理念成为未来家庭用车的潮流和趋势,对城市充电设施的建设管理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记者从成都市经信局获悉,该局会同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市人防办、市消防救援支队研究制定了《成都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建设原则、建设管理方式及政策保障措施。

《实施细则》涵盖了新建小区、既有小区两种类型。针对新建小区,成都将严格落实新建小区配建比例要求,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充电设施配建比例要求纳入建设条件和整体工程验收范畴。新建小区建设单位要按照相关比例要求建设充电桩和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

针对既有小区,成都将大力推进充电设施改造。区分不同车位类型,在公共区域建设供全体业主使用的公用充电设施(“公用桩”),在固定车位建设供居民个人使用的自用充电设施(“自用桩”)。《实施细则》还明确,成都将由政府组织引导推进既有小区公用桩建设改造,力争到2025年,全市具备建设条件的既有小区实现公用桩全覆盖,全市具备建设条件的既有小区固定车位实现自用桩“应装能装”。

《实施细则》还明确了既有小区公用桩、自用桩等建设安装条件、安装流程以及责任主体。既有小区建设公用桩、自用桩须符合车位条件、电力容量、消防设施的相应条件。其中,自用桩的建设管理流程包括准备材料、报装申请、现场查勘、施工建设、装表接电、运营维护等过程。

不少既有小区,最初规划时往往未考虑到充电桩问题,在接电过程中常常会遇到电力容量不足、配套工程管线铺设难、表箱安装难等状况。对此,《实施细则》明确,对现有配电设施确实无法满足充电桩用电负荷需求的,产权为电网企业的,由供电企业提出解决方案;产权为用电用户的,由用电用户提供解决方案,可开展变压器增容或引入充电运营商统建统管,支持优先应用智能有序充电方式建设。(记者 程怡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