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建筑产业现代化水平 广东出台《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提升建筑产业现代化水,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巩固全省建筑业支柱产业、绿色产业地位,加快建设建筑强省,广东省出台《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8月16日,广东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单位负责人详细介绍了《若干措施》有关情况。发布会透露,未来几年广东将增加产业人才供给,开展勘察设计大师认定,树立人才标杆,并通过建设产业工人训练基地,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建筑业现代学徒制,改革建筑用工制度,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若干措施》提出了完善建筑产业体系、升级建造方式、健全工程质量安全体系、增强建筑业企业竞争力、支持建筑业走出去、优化发展环境六部分18项具体政策措施,构建了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路径。

在健全工程质量安全体系方面,《若干措施》要求,健全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定期抽查机制,推进“智慧工地”“安工地”建设,加强建材质量管理和探索建立房屋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通过按标准落实工程优质费、强化标准工期基础作用以及发挥政府工程、龙头骨干企业先行示范作用等方式,创建优质工程。

在增加产业人才供给方面,《若干措施》强调,继续开展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认定工作,支持建筑业企业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行建筑业现代学徒制,增加智能建造等新兴领域产业技能人才供给。强化企业培训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按照职工工资总额1.5%至2.5%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给予补贴。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加强产业工人训练基地建设,大规模开展产业工人培训、考核、认证工作。改革建筑用工制度,以专业分包企业为产业工人主要载体,逐步实现产业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

为强化市场监管,《若干措施》提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互联网+监管”模式,持续加强建筑市场从业主体行为监管,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根治欠薪行动,扎实推进施工过程结算,鼓励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下限提高到80%以上。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进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市场执法、信用管理等信息互联互通,营造守法经营、公竞争环境。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建筑业行业自律。(记者 郗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