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才伯乐奖开始接受申请 最高可申请200万元的奖励

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鼓励深圳市各类用人单位、人才中介组织等引进和举荐人才,2021年度深圳市人才伯乐奖(以下简称“人才伯乐奖”)开始接受申请,该奖项实行“信用审批”模式,符合条件的单位于8月30日前在市人社局官网申报系统提交申请,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负责。

据悉,从市外新引进人才的深圳市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深圳市新入选省、市引进人才重点团队所在单位,可以申领“人才伯乐奖”。申请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深圳市依法注册、登记,依法经营、纳税。

这里的“从市外新引进的人才”,是指从市外(海外)引进且经深圳市认定的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和地方级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A类和B类人才。所引进人才应当为2020年1月1日之后引进,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申报时仍在职且已在深全职工作9个月以上。地方级领军人才还应当办理正式引进手续。

人才团队应当为2020年1月1日之后入选省、市重点人才团队。每个人才和团队只能由一个单位申报(不含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申请),且只能申报一次;团队内的个人不能作为新引进人才重复申报。

据介绍,用人单位每引进一名杰出人才,奖励20万元;每引进一名经深圳市认定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和地方级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A类和B类人才,奖励10万元;每个新入选省、市引进重点人才团队,奖励15万元。由符合深圳市杰出人才认定标准的人才作为团队带头人的创新创业团队,贡献突出、影响较大的,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可申请最高至200万元的奖励。(记者 庄瑞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