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构建散装食品安全保障 保障群众“舌尖安全”

8月12日,记者了解到,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通过细化监管措施,严把主体准入关,强化散装食品安全监管,规范散装食品标识标签,消除直接入口散装食品“裸装”现象,保障群众“舌尖安全”。

散装食品因方便购买、价格低廉,受到消费者的欢迎。但有的散装食品裸露在外,消费者可以用手直接触摸,甚至当场“品评”;有的散装食品标签缺失,消费者在选购时无从知道生产厂家、配料来源、生产日期等信息。为了消除这些安全隐患,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要求从事散装食品销售的食品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对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食品经营者,申请时必须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同协议以及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复印件,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许可。

在散装食品加工环节管控上,我区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者严格食品加工过程控制,严把出厂检验关,规范散装食品标识标签,散装食品出厂时必须标注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督促食品经营者对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使用加盖容器或者非敞开式容器盛放,并提供相应的取用工具。鼓励有条件的食品经营者设立散装食品专区或专柜,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销售区域,销售区域要有明显的区分或隔离标志,并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消费者触摸等标识,防止交叉污染。(记者 陶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