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和平区出台“人才新政3.0”方案 打造和平区人才服务聚集地

为落实《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新修订)》(简称:人才新政3.0)的政策要求,真正做到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和区合理布局,研究出台了《沈阳市和区落实“人才新政3.0”工作方案》,明确人才新政工作领导体系、人才服务责任体系、人才服务流程体系、特色优才体系、资金保障体系。

在行政审批大厅增设“人才新政3.0”全业务服务窗口,全业务受理人才政策,将“人才新政3.0”业务分为“市级受理业务、区级初审市级办理业务、区级直接办理业务、非窗口类业务”。对市级受理业务部分,做到积极宣传引导,主动协调服务;对区级初审市级办理业务部分,做到一次告知,一次受理;对区级直接办理业务部分,做到一次办结;对非窗口类业务,做到窗口对接业务部门内部流转。结合“一网通办”,在窗口形成“人才新政闭环服务流程”,打通人才服务最后一公里。

据了解,和区还在期招录大学生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中,特设了10名人才专员岗位用于从事人才服务一线工作。并策划在核心地段建设集创业孵化、人才公寓、人才驿站,三位一体的“优才空间”,打造和区人才服务聚集地。

“人才新政3.0”提高了人才购房补贴标准。和区针对544份已申报但未拨款的人才申报材料重新梳理,逐一进行电话回访,宣传新政补贴标准,申报人可按最新标准重新申报,保证人才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