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从8月10日起充分发挥“数智生态”治理效能 改善移动源污染防治形势

记者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8月10日起,针对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路面行驶的柴油车辆,成都生态环境、公安交管等部门正式启动了远程遥感监测联合执法工作。在联合执法的首日,市生态环境局共抓拍判定排放不合格黑车5辆,并成功将证据链全部推送至公安交管部门。

据了解,面对日益严峻的移动源污染防治形势,为充分发挥“数智生态”治理效能,将黑车抓拍纳入非现场处罚,结合成都市实际,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柴油车开展远程遥感监测联合执法,并发出《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路面行驶柴油车开展远程遥感监测联合执法的通告》(下称《通告》)。

《通告》明确,生态环境部门通过电子监控设备开展远程遥感监测,统一对全市上道路行驶的柴油车进行取证,对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审核判定为排放不合格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按照“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法代码“6063”,罚款200元,不记分)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通告》自2021年8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对远程遥感监测结果有异议的,由生态环境部门对证据采集、标准适用、检验结果等问题进行解答;对处罚有异议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

“采用柴油车远程遥感监测抓拍技术全天候无人值守工作,能有效缓解执法人手不足现象,违法证据通过台间直接推送,进一步强化了信息共享机制,大大提高了执法部门对移动污染源的取证、整治和处罚效率。”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信息化+监测+执法”模式的建立,真正实现了对超标车辆处罚有据、处罚有力、处罚有度、超标必罚,确保了违法认定的科学、客观、公正

据悉,市生态环境局与市公安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联合防治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机制,推动制定联合防治措施,结合现场抽检、道路遥感监测电子抓拍等多种方式整顿违法车辆上路情况,进一步加大机动车污染防治力度,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在此提醒,广大车主要做好车辆维护和定期保养,在正规加油站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油,日常使用不超载超限,合理保护发动机。对于使用年限高、维修后仍然污染严重的车辆,要及时淘汰报废。确保车辆排气持续稳定达标,共同营造良好生态环境。(记者 缪梦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