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出台“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3.0版 并提出广州“促就业8条”

,广州审议通过《广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这是广州自2018年出台“进一步促进就业”1.0版政策、2020年出台“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2.0版政策后的再升级。通知指出,对就业困难群体,将实施托底帮扶,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开发一批乡村公共服务类和乡村公益岗位,兜底帮扶就业困难人员。

通知要求,将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扩大就业稳定岗位放在首位。鼓励金融机构用足用好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货政策工具,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强对非全日制劳动者较为集中的家政服务、建筑装修等行业的金融支持。特别是,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从事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的从业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为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就业初始阶段提供过渡、周转住房支持。

通知提出,要支持企业间开展共享用工,把企业间共享用工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及时了解企业缺工和劳动者富余信息,免费为有用工余缺的企业发布供求信息,按需组织专场对接活动。鼓励经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有“共享用工”需求的企业提供免费对接服务,符合条件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通知明确,实期间,实单位应根据协议以货形式及时足额支付实报酬,原则上顶岗实报酬不低于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同时,大力开发优质就业见岗位,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每月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人员支付工作补贴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规定给予用人单位就业见补贴。

广州“促就业8条”

一、推动经济发展扩大就业供给

二、鼓励创业和多渠道灵活就业

三、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

四、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托底帮扶

五、发挥“三项工程”羊城行动等工程促就业功能

六、强化劳动力技能水提升

七、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供给

八、强化就业工作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