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加快推进中医药特色发展 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日,《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实施方案》提出,加快推进新疆中医药特色发展,实施中医药发展重大工程,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提出,地方政府要落实对公立中医类医院基础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投入政策,支持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推进符合条件的公立中医类医院建设项目;鼓励自治区中医类医院参与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方向的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优质中医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建设优势病种特色鲜明的中医类医院和科室;加强自治区二级及以上中医类医院感染科、发热门诊、可转换传染病区等建设,在全疆打造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旗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实施方案》提出,加强院校教育和师承教育,夯实中医药人才基础;支持开展九年制中西医结合医学教育,培养少而精、高层次、高水的中西医结合人才。从2021级起,将中医药课程列为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和毕业实内容,在高职临床医学专业中开设中医基础与适宜技术必修课程。完善中西医结合制度。在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专科医院等逐步推广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机制;建立自治区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库,建设自治区中医疫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