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加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 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日,新疆教育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的通知(简称《基本要求》),对中小学校教学中备课、上课、作业、实验、教研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

《基本要求》提出要强化集体备课,形式可根据各县(市、区)、各学校实际确定,原则上每位教师都要参加集体备课,且每学期主备不少于2次;建立常态化教案检查制度,开展优秀教案遴选评比。

突出课堂实效。课堂教学要注重学生学科核心素养的培养,基于学情,以学定教,创设思维型、活动型、开放型课堂。教师要灵活合理地组织和调控课堂教学,防止机械照搬教案、课件和完全脱离教案的不良倾向。

《基本要求》提出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均不超过90分钟,普通高中也要合理控制作业总量。

值得关注的是,在科学布置作业方面,《基本要求》也做出了明确要求,即:作业难度水不得超过课程标准要求,教师不得布置重复和惩罚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或者变相布置作业。不能盲目、不加选择地搬用不符合学生实际的现成练资料,避免随意作业和超纲量布置作业。

《基本要求》提出,应按照新课程方案中关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管理,从起始年级开始,建立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做好学生成长记录,真实反映学生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