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7月25日决定成立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记者8月3日从最新一期深圳市政府公报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切实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建立指挥高效、统一协调、部门联动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深圳市政府于2021年7月25日决定成立市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兼任,常务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副市长兼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协调卫生健康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急(烈)传染病、艾滋病、结核病、职业病、地方病、精神卫生、重大慢病等7个防治专项小组。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拟订对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影响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的干预措施和防控政策,并推动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定期会商研判应对深圳市急传染病传播风险和重大疾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急传染病和重大疾病防治策略、应对预案;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区、各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统筹协调重大疾病医疗救治、防控经费、物资保障、急需疫苗研发生产、药物开发等;统筹疫情防控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收集、分析和利用;统筹发布关于公共卫生重大问题和有关事件的信息,积极正确引导舆论。(记者 林捷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