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要求 未满16周岁首次申领身份证可异地通办

8月1日,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获悉,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要求,不断提升跨区域政务服务水,方便群众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省公安厅即日推出未满16周岁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通办业务。

此前,根据公安部部署,按照“试点先行、区域实施、全省推行”的原则,省公安厅于今年7月15日起在成都、德阳、眉山、资阳4地先行试点未满16周岁公民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通办。截至目前,4地共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首次申领14人次。

据省公安厅基层基础工作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申领人申请时未满16周岁,与代办的监护人在户籍所在地之外的本省县(市、区)共同生活居住,且申领人及监护人已办理居住证或在四川省警务综合台(一标三实模块)登记为实有人口的,可携带需提交的材料由监护人陪同至实际就业、就学、居住地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