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维光电连亏3年,仍现金分红,资产负债率比同行平均值高33个点

近期,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路维光电”)提交了招股说明书,拟科创板上市,公开发行不超过3333.3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IPO日报发现,虽然路维光电的营收保持持续增长的趋势,但其却持续亏损了3年。同时,在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33个百分点的情况下,公司仍不忘进行现金分红。

  连亏3年也要分红

  据了解,路维光电成立至今,一直致力于掩膜版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用于平板显示、半导体、触控和电路板等行业,是下游微电子制造过程中转移图形的基准和蓝本。

  2018年-2020年(下称“报告期”),路维光电分别实现营业收入的14498.91万元、21828.42万元、40169.8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96.6万元、-4441.24万元、-196.83万元。

  可以看出,在上述时间段内,虽然路维光电的营收呈现持续上升的趋势,但其仍年年都亏损,合计累亏了4800多万元。

  到了2021年1-9月,路维光电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3.55亿元和1771.33万元。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路维光电在连续三年亏损的情况下,2019年,路维光电进行现金分红213.5万元。

  那么,为何在亏损的背景下,路维光电还要进行现金分红?

  此外,报告期内,路维光电的流动比率分别为0.75、1.08、1.25,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2.14、2.34、2.46;速动比率分别为0.69、0.82、1.05,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1.85、2.06、2.15。

  可以看出,在上述时间段内,路维光电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远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

  与此同时,路维光电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2.77%、71.31%、65.7%,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26.39%、26.31%、32.05%。

  两者相差巨大,路维光电的资产负债率至少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33个百分点。

  想必看到这里,大家不免有个疑问,路维光电在如此债务背景下,且年年都在亏损,其为何2019年还要进行现金分红?

  IPO日报还注意到,路维光电的实控人在报告期内还存在“套现”的现象。

  路维光电成立于2012年,由杜武兵、肖青、朱岩、白伟钢出资设立。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杜武兵直接持有路维光电31.742%股份,通过路维兴投资控制路维光电10.1478%股份,合计控制路维光电41.8898%的股份,因此,杜武兵为路维光电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19年3月,杜武兵以15元/股的价格将其持有路维光电部分股权转让予兴森投资,转让价为3000万元。

  内控不规范

  除此之外,IPO日报还注意到,路维光电的内控制度似乎并不规范。

  招股说明书显示,2018年5月至10月,成都路维(路维光电控股子公司)分三笔支付咨询服务费合计1024万元,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扣除增值税进项税和各项手续费后,由公司出纳、财务经理的个人账户和兴睿宝的公司账户分别向三名韩国公司人员支付工资福利。截至2019年8月,公司出纳、财务经理和兴睿宝实际支付的韩国公司人员税后工资福利合计679.04万元,结余款项227.24万元由出纳个人账户退还至成都路维。2020年,公司存在通过企管专业经理的个人账户代为支付无票销售费用的情形,金额合计83.21万元。

  此外,2018年,路维光电相关转贷行为涉及的银行贷款金额为7500万元。

  也就是说,路维光电报告期内存在转贷以及用“个人卡”及个人代付费用的情况。

  对此,路维光电表示,如果未来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对公司生产经营决策、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实施不正当影响、发生资金占用等违规事项,或者公司不能合理优化内部组织结构、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则可能影响公司运营效率,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
关键词: 光电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