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运动的有福了!广东新建社区运动场面积不小于800平米

昨日,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广东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53号)。《意见》要求,省内新建的居住社区要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建设一个面积不小于800方米的多功能运动场,配置5人制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门球等球类场地。

《意见》的总体目标为:到2025年,全省健身设施配置要更合理、使用更便民、管理更高效,全民健身产品和服务更丰富。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向自然村延伸,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方米以上,新建或改扩建至少82个体育公园,每万人足球场达到0.9块以上(其中,作为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城市的珠海、梅州市,每万人拥有足球场数量达到1块以上)。珠三角地区实现10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其他地区优化提升15分钟健身圈,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力度进一步加大。

《意见》列明了五项重点任务:摸清底数短板,制定行动计划;统筹用地规划,挖掘存量用地;优化简化程序,加快设施建设;支持社会参与,推动设施开放;培育体育品牌,发展体育社会组织。其中,在“优化简化程序,加快设施建设”中明确指出,要落实社区配套要求。对于新建的居住小区,要严格落实相关要求,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新建居住小区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和规划条件核实时,自然资源部门应通知体育主管部门参加。

新建居住社区要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建设一个面积不小于800方米的多功能运动场,配置5人制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门球等球类场地。健身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建设标准的既有居住小区,要紧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增加健身设施。

《意见》还要求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为学校体育活动提供免费或低收费服务。要鼓励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社会开放。开放的同时应严格执行学校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校园安全。(记者林本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