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头条:名单公布!齐齐哈尔这些企业符合

如果您是齐齐哈尔的中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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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政策,您一定要看

自今年7月起,齐齐哈尔市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缓缴3个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个人缴费部分和各类补缴不纳入缓缴范围。

那么

缓缴期间对于单位和个人

各项参保待遇会有哪些影响呢?

8月17日,记者采访到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

● 记者:享受缓缴政策是否会影响医保待遇?

答: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在缓缴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时,不影响该单位职工就医及正常报销医疗费用。缓缴期间,该单位职工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应报尽报,确保报销水平保持稳定不降低。

● 记者:缓缴期间,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是否需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医保费?

答:享受缓缴的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申报缴纳职工个人医保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缴费连续记录。

● 记者:缓缴期间,职工个人账户如何记入?

答:缓缴期间,建立个人账户的参保单位,以个人缴费到账时间同步记入,记入比例不变。

● 记者:缓缴期间,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变化是否需要补缴?

答:缓缴期限内,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职工出现离职、申请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情形的,单位应为其补齐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

● 记者:缓缴期间,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注销参保登记是否需要补缴?

答:缓缴期限内,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出现注销等情形的,应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用。

● 记者:缓缴自7月开始实施,在7月前企业存在欠缴是否可以享受缓缴待遇?

答:缓缴的职工医保费是政策实施期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参保单位的历史欠费不享受缓缴。7月以前企业出现的欠费需补足欠费后,享受缓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