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2022年春季森林草原高火险期禁火令

当前,牡丹江市气温回暖较快,森林草原火险等级逐渐升高。同时,随着春耕生产和林区生产作业陆续展开,农事用火和生产性用火进入“活跃期”,需要进一步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力度。根据《森林防火条例》《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现颁布《牡丹江市2022年春季森林草原高火险期禁火令》如下:

一、高火险期时段

2022年4月10日--5月20日

二、禁火区域

全市林区及林缘100米以内区域

三、禁止用火行为

在高火险时段禁火区域内,严禁以下行为:

(一)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林区;

(二)烧荒、烧秸秆、烧枝桠、野外烧煮加工山野菜、焚烧垃圾、焚烧废旧地膜和废弃菌袋等;

(三)野外吸烟、点烛、燃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等;

(四)野炊、使用火把、点火取暖等;

(五)未经批准进行爆破;

(六)五级以上大风天气进行生产、生活用火;

(七)其他野外用火行为。

禁火期间,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禁火令落实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务必压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突出重点,协同联动,形成合力,强化执法监督和巡查巡护工作,务求禁火令取得实效。林区或靠近林缘的单位或个人要自觉遵守禁火令,坚决杜绝人为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依法对违反禁火令的用火行为从重从严从快查处。

特此通告。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