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能股份IPO的大股东都快要暴雷了,也能在北交所上市?


(资料图片)

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的简称是“巨能股份”,最近这家公司在北交所IPO的申请刚通过了审核,公司主要产品时各类工业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等等。先不说这家公司自己的经营质量怎么样,它背后的大股东,反正力场君是怎么看都觉得隐患不小。

话说,巨能股份的第一大股东是“宁夏共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3.14%,在它名下还有众多子公司,其中就包括“宁夏共享地产有限公司”和“共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这两家公司除了都是巨能股份的兄弟公司之外,还与巨能股份存在部分高管交叉,巨能股份的董事杨军还是共享集团和“宁夏共享地产有限公司”的董事,以及“共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副总裁。

但是这俩巨能股份的兄弟公司,可是一个比一个不让人省心。先说“宁夏共享地产有限公司”,由共享集团持股75.12%,在2022年9月就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涉案金额高达406余万元。

“共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也好不到去,公开信息显示,这家公司也在2022年12月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且该公司的另一股东“睿银金控(上海)有限公司”更是早在2020年就曾被下达限制消费令,2023年1月和2月两次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涉及金额高达3.7亿元左右。

旗下两家子公司都已相继出现问题,这个“宁夏共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己能好到哪去?在这样的背景下,巨能股份仍然能够获准在北交所IPO上市,真的合适吗?

不仅如此,公开信息还披露在2020年9月巨能股份曾向共享集团拆出资金3000万元,后者倒是于2022年4月偿还该笔拆出资金;具体详情是,共享集团向巨能股份拆借的3000万元,全部支付给宁夏共享化工有限公司,用于收购宁夏共享化工有限公司持有的共享生物化工100%的股权。

有意思的是,上述收购的资产出让方、资金收入方的“宁夏共享化工有限公司”,则是上面提到的“共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也即共享集团的孙公司。进而意味着上述收购是否属于“左兜掏右兜”的资本运作。一场“左兜掏右兜”的资本运作,却还要向巨能股份拆解决资金,共享集团到底缺钱缺成了什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