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观热点:智迪科技“二进宫”IPO:资产负债率、应收账款和客户集中度“三高”,实控人的认定先后不一致
深圳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迪科技”)二次申报创业板IPO并定于2022年9月15日进行上会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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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由华金证券保荐,本次由国泰君安保荐,律师、会计师也进行了更换。智迪科技于2016年5月完成首次申报,但于2017年4月撤回申请材料。撤回申请材料的主要原因为:2016年度公司扣非净利润为2,648.42万元,经营规模和利润水平较小,发行人主动撤回了IPO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前次申报重要供应商是关联方未披露,且为关联方通过股权代持方式故意避免披露;第一次申报仅认定谢伟明为实际控制人,本次修改成谢伟明、黎柏松为共同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往来复杂,实际控制人岳母给发行人客户提供个人借款等。
发行人专注于计算机外设领域,主要从事键盘、鼠标等计算机外设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被问询,主要集中在核心竞争力的论证。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8,783万元、77,980万元和110,916元,净利润分别为3,321万元、7,100万元和5,912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逐年降低,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分别为4.69%、3.99%及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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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应收账款和客户集中度“三高”
数据显示,行业2019年、2020年、2021年平均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3.14%、42.73%、35.94%,智迪科技近三年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5.63%、65.62%、64.48%,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应收账款方面,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22亿元、2.11亿、2.19亿,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高达为43.31%、43.33%和39.62%。与此同时,报告期内,智迪科技向前五大客户产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6亿、5.16亿元、7.38亿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61.28%、66.18%、66.5%,即智迪科技每年至少有6成的收入是来自前五大客户,客户集中度较高。
在公司内部管理方面,智迪科技存在转贷、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等情况。2019年,公司对子公司朗冠模具连续12个月累计采购金额小于银行贷款受托支付累计金额,该情形属于转贷行为。公司表示,已经制定了相关措施并完成彻底整改,自2019年5月以来,公司未再发生此类情形,涉及转贷的借款已全部按规定还本付息。
智迪科技个人卡和现金的往来收支情况主要集中在2018-2020年度,涉及的金额分别为22.69万元、225.95万元、238.01万元,公司表示,实际控制人从个人卡和现金中拆借资金,主要用于个人消费和对外借款、支付部分员工薪酬奖金等。2020年10月起,公司已逐步对个人卡和现金方式收取相关款项进行规范,并对卡内剩余款项进行清理,截至2021年3月末,上述个人卡及现金余额已归还至公司账户。
另外,此次智迪科技IPO是其“二进宫”,不过,公司实控人却由一位变成了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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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控人的认定先后不一致
据了解,智迪科技成立于1996年,由韦松根、谢伟明、黎柏松出资设立。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谢伟明通过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智迪科技42.33%的股权,黎柏松通过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智迪科技40.43%的股权,同时上述两人均签订了一致相关行动协议,因此上述两人合计持有智迪科技82.76%的股份,均为智迪科技的实控人。
需要指出的是,智迪科技并不是首次申请IPO。
公开资料显示,智迪科技于2016年递交过申报稿,并于2017年收到了证监会的反馈意见。
随后,智迪科技终止了审核,标志着智迪科技首次IPO以失败告终。而智迪科技此次IPO是其“二进宫”。
另外,在智迪科技2016年提交的申报稿中,谢伟明合计控制智迪科技49.192%的股权,为其实控人。
彼时黎柏松直接持有智迪科技38.808%的股权,间接持有3.322%的股权,合计持有智迪科技42.13%的股权。
智迪科技2021年9月提交的申报稿被受理,也就是说,相隔4年之后,智迪科技再度开启IPO之旅,其实控人从一位变成了两位。
那么,为何2016年黎柏松未被定位智迪科技的实控人,6年之后却把黎柏松定位为实控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