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快消息!头部券商遭遇“黑天鹅”事件,招商证券因8年前项目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30多个IPO项目恐遭连坐。


(资料图片)

作者|胜马财经徐川

编辑|欧阳文

胜马财经获悉,8月12日,招商证券发布一则公告称,因公司2014年在开展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现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科)独立财务顾问业务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涉嫌违法违规,遭到了证监会的立案调查。

8年前的2014年2月14日,中安科决定向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19年5月,证监会认定中安消技术存在误导性陈述、虚假记载,对两公司、标的公司控股股东、评估机构等人员作出过行政处罚。

且在2020年5月,证监会提到中安消借壳欺诈及银信评估未勤勉尽责案,证监会曾表示,对于重大资产重组中的舞弊行为,上市公司重组参与各方、中介机构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今来看,招商证券作为为中安科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最终还是被牵涉了进去。

立案调查源起8年前旧事

2014年2月14日,中安科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及关联交易议案,决定向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消技术)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资料显示,当时招商证券为中安科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安消技术的审计机构,银信资产评估为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机构。

2014年12月27日,中安科公告其重大资产重组获得证监会核准,2015年1月23日,中安科新增股份完成登记,资产重组完成。

资产重组尘埃落定之后,整个项目的问题在2019年5月开始暴露——证监会认定中安消技术未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盈利预测信息和虚增2013年营业收入,导致中安科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误导性陈述、虚假记载。

因此,证监会对两公司、标的公司控股股东、评估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不过在2019年,证监会并未对会计师事务所、券商作出行政处罚。但是提到了对于重大资产重组中的舞弊行为,上市公司重组参与各方、中介机构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近年来,随着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要求,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督促中介机构履职尽责,对于看门人“犯错”之后的追责也有明显落实。

就在今年7月份,江海证券因在担任欧比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财务顾问时涉嫌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证监会立案。

招商证券在手IPO项目

会否受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0年修订)》64条规定,发行人的保荐人或者签字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或者相关签字人员因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并购重组业务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其他业务涉嫌违法违规且对市场有重大影响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的,发行人、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本所,本所将中止发行上市审核。

实际上,就在今年下半年,由于中水致远、中银律师事务所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曾一度导致创业板、科创板分别有32家、15家IPO公司处于中止状态。

对于IPO中止原因,沪深交易所均显示,由于上述IPO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被立案调查。

这件事对招商证券是否会造成影响?公司在公告中表示——将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

Wind数据显示,作为头部券商,目前招商证券IPO项目32家,募资金额278.9亿元(不计算东莞银行)。其中,深圳主板10家,科创板5家,创业板14家,北交所3家。

不少分析人士指出,此次调查或将造成招商证券所保荐的多个项目被迫按下暂停键。胜马财经认为,根据此前几件相同案例来看,一般来说会中止,考虑到招商证券体量较大,项目较多,如果同时中止,或将波及面太广,如果经过立案调查后发现问题不多,或许也会采取出具复核报告等较为温和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