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豪新材IPO:股东身份认定存疑,研发费用未达标或“伪高新”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逸豪新材)是一家主要从事电子电路铜箔及其下游铝基覆铜板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企业,产品终端客户主要在消费电子、5G通讯、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工控医疗、航空航天等领域。经过多年发展,逸豪新材已初具规模,今年9月,逸豪新材向深交所提交创业板上市申请,并已进入问询状态。

  逸豪新材本次IPO聘请的保荐机构是国信证券,审计机构为天职所,选择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2.1.2条第(一)项规定的上市标准,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一股东身份认定存疑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逸豪新材共有四名股东,分别是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逸豪集团)、HKYIYUANCO.,LIMITED(香港逸源有限公司,下称:香港逸源)、张剑萌和赣州逸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逸源基金),持股比例分别为69.42%、14.20%、5.27%、11.11%。逸豪集团是逸豪新材控股股东,张剑萌持有其100%股权;香港逸源由张剑萌持股4.00%,张信宸持股90.00%,LIULEI持股6.00%。故张剑萌和张信宸是逸豪新材实际控制人,二人为父子关系,LIULEI为张剑萌的外甥。

  另外招股书披露,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逸豪新材不存在国有股东。然而,《商务财经》发现,事实或并非如此。

  逸豪新材股东之一的逸源基金,是经过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基金编号SJN701),其管理人为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赣州发投)。据招股书,逸源基金的合伙人分别为赣州发投、赣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赣州金控)、江西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有限合伙)(下称:引导基金)和赣州五驱产业投资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五驱产投),出资比例为分别为1.00%、19.00%、30.00%和50.00%。

  据企查查,逸源基金出资比例最高的五驱产投由赣州章贡区国资委100%控股;赣州金控由赣州发投全资控股,赣州发投由赣州国资委出资90.00%、江西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0.00%。而上述的合伙人皆为全资的国资企业,合计持有逸源基金70.00%出资额。另据企查查,引导基金的实控人是江西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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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截图来自企查查)

  根据2016年6月出台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32号)规定,当私募基金LP(有限合伙人,即有限合伙企业基金的投资人/主要出资人)为多个,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全资企业的合计财产份额占比超过50.00%,且财产份额占比最大的LP是某个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全资企业时,此时基金应被定义为国有属性的基金。

  故逸源基金应为国有属性的基金,逸豪新材的该名股东穿透后或为国有股东。

  高新资质或不达标

  据招股书,2018年至2021年1-6月(下称:报告期),逸豪新材实现营业收入58,832.94万元、75,605.69万元、83,847.34万元、63,759.41万元,净利润2,289.70万元、2,618.95万元、5,763.95万元、9,580.1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70.43万元、-13,298.77万元、10.48万元、7,266.61万元。

  报告期内,逸豪新材营收净利均实现较快增长,但现金流一度失血。

  另外,报告期内,逸豪新材投入的研发费用分别为1,760.07万元、2,246.33万元、2,601.48万元、1,735.80万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99%、2.97%、3.10%、2.72%。2018年至2020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研发费率分别为3.19%、3.59%、4.23%,逸豪新材的研发费用均低于同行水平。

  不仅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逸豪新材的研发费用率甚至未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条件。

  据招股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逸豪新材仅有一家分公司,不存在全资、控股及参股公司。逸豪新材目前持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2020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14日。逸豪新材在招股书218页其他收益中披露,2018年曾收到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00万元,意味着2018年逸豪新材也应该为高新技术企业。但上文提到,2018年,逸豪新材的研发费用率仅为2.99%。另外,逸豪新材2020年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依据的2019年的研发费用率也仅为2.97%,并不满足“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的要求。

  综上,逸豪新材及其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应就其股东认定、高新企业资质认定的疑点给予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