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确认存疑,又逢新规连阴雨,金照明还能有光明前途吗?

1970年出生的李志强,人生经过几次变幻。一开始是在大连的橡胶塑料机械厂做技术员,可能东北的技术职位不适合发展,李志强来到最南方的深圳黄金灯饰公司做采购技术中心总经理。虽然同样是靠技术吃饭,但这一次变换却奠定了李志强创业的基础。

  1999年,李志强创立了今天的深圳市金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照明),这自然离不开他在黄金灯饰公司积累的资源和人脉。金照明的业务比较有特色,主要为各地旅游风景区提供景观照明,这种照明装饰一向是大工程的一部分,没有相当的人脉资源很难做。

  但同时又有一个缺点,那就是照明业务并不是多么高深的业务,很多公司都能做,例如深圳名家汇、利亚德照明、良业科技、北京新时空、豪尔赛科技、上海罗曼照明等等许多公司都提供景观照明服务,而这些还都是上市公司。那么,作为甲方的旅游风景区自然强势,作为乙方的景观照明规划与安装自然竞争激烈。

  一个明显的特征是,金照明的应收账款长年居高不下,2018年为2.15亿元,2019年为3.90亿元,与此类似的还有存货,2018年为1.02亿元,2019年为2.29亿元,翻了一倍。2020年应收账款与存货倒是有所减少,但账面忽然多了4.33亿元的合同资产。

  这个合同资产非常奇怪,在招股说明书中,金照明表示,公司是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注意,这个会计规则是2020年1月1日新采用的,而在当年金照明立刻增加4.33亿元合同资产。因而上面这一段话读来令人疑窦丛生,似乎是说这笔款项还比不上应收账款稳妥?具体是什么其他因素?

  根据金照明招股说明书,所谓合同资产是指金照明已经确认收入但根据合同约定还没达到收款条件。那按这样说,金照明就是把还没达到向对方收款的条件的项目提前确认收入了。这与会计准则的规定可不一致呀。

  但即使采用会计方法变更,2020年金照明收入还是大幅度下滑,2018年收入4.70亿元,2019年收入为6.95亿元,看起来增长情况良好,但是2020年收入立刻降为3.46亿元,这说明公司在抵御疫情影响方面的能力较弱。

  不仅是收入,金照明的毛利率也低于同行企业,2018年毛利率为38.40%,2019年大幅下降为31.26%,2020年在收入大幅下滑的同时毛利率却又上升到40.64%,非常奇怪,但始终低于同行可比公司43%以上的毛利率。

  与此同时,金照明的负债却又是大幅上升后持续在高位,2018年为1.30亿元应付账款,2019年上升为3.4亿元,此后一直保持在3亿元的水平。

  事实上金照明本身并不从事灯饰的生产,主要灯具都是向供应商采购,如果持续欠款太多,而确认的收入却又没有达到收款条件,供应商不愿意供货了怎么办?金照明还怎么进行照明工程安装呢?

  但给金照明的实际控制人李志强最大打击的可能还不是项目的问题,而是竟然卷入刑事案件。2013年5月,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书》,认定金照明及当时的法定代表人李志强向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的人员行贿。因此判处李志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不过给予了二年缓期。至今,李志强仍不再担任金照明的法定代表人,在一众拟上市公司中显得特别惹眼。

  其实,从长期来看,金照明的业务持续性也存在问题。

  首先金照明对前五大客户的依赖度非常高,低的年份在60%以上,高的年份甚至80%以上的收入来自前五大客户。

  但最关键的或许是,前五大客户几乎每一年都不一样,也就没法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这意味着一个照明安装工程项目做完了,就要另找下一个装修工程。同时,金照明的客户还不是家庭装修,而主要是地方政府、景观公司、商业大楼,这意味着金照明的存量客户市场是非常有限的,做一个就少一个,毕竟,哪里有那么多的地方风景、政府大楼需要安装照明景观呢?

  如果不能持续获得业务,那么金照明的未来就充满不确定性,毕竟在同行中已经有7家上市公司,从收入、毛利率来看,金照明都明显弱势,面对越来越少的存量客户市场,金照明靠什么竞争呢?

  这或许是疫情导致金照明收入大幅下滑的深层原因。

  接不到新的安装工程,项目迟迟达不到收款条件或者回款很慢,那供应商自然不会满意。如果失去供应商的支持,就没法吸引新客户、甚至现有项目也会出现令客户不满意的瑕疵。看起来这会是一个恶性循环。那么金照明能否避免掉入其中呢?

  或许正是看到了这个迫在眉睫的危险,金照明这次计划通过IPO募集5.53亿元,其中4.1亿元用来补充现金流。

  这就能化解眼前的危险了吗?

  2019年12月,中央下达了《关于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的通知》,要求不能把“亮化工程”当做“政绩工程”。

  由于金照明的主要客户是地方政府、国有机构,显然这个通知对金照明未来业务开展极具杀伤力,金照明相对同行的竞争实力本已脆弱,新规定无疑对金照明的业务开展影响极大,金照明2020年业务收入大幅下滑,新增合同金额更是下滑剧烈,2019年新签合同金额为7.76亿元,2020年直接下降为3.16亿元,这就是明证。

  看起来,募资并不能化解李志强的危局,那么李志强的金照明上市又能带给投资者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