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分红一边募资补血,鲜美来低于行业毛利平均值

制菜对于新鲜度、安全度等方面的要求很高,需要中央厨房的高度配合,成本直线增加,企业难以负担。

  鲜美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鲜美来主营业务是水产品预制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以虾滑等为主的即烹类预制菜,以虾仁、生鱼片等为主的即配类预制菜。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及拟投入的募资金额为:海洋食品产业化项目,总投资约2.95亿元;冷冻食品分装冷藏及物流配送项目(二期),总投资约1.71亿元;补充流动资金,总投资1.40亿元。拟募集资金6.06亿元,用于海洋食品产业化项目、冷冻食品分装冷藏及物流配送项目(二期)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IPO,公司拟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拟募集资金6.06亿元。其中1.4亿补充流动资金,但在报告期内,鲜美来却分红7000万。

  【毛利低于行业平均值】

  公司当前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为水产品预制菜的生产、销售,主要原材料为虾类、鱼类、软体类等水产品,原材料成本(包括外购产品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超过80%。

  成立于2006年1月的鲜美来,主营业务是水产品预制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以虾滑等为主的即烹类预制菜,以虾仁、生鱼片等为主的即配类预制菜。预制菜是指以农产品、畜禽、水产品等为原料,配以各种辅料,经预加工(如分切、搅拌、腌制、滚揉、成型、调味、速冻、冷冻)而制成的成品或半成品菜。

  鲜美来下游客户包括沃尔玛、永辉、大润发等商超,京东、盒马等电商、新零售平台,思念、湾仔码头等食品加工企业,呷哺呷哺、锅圈等连锁餐饮、食材企业,以及区域性的商贸流通商。

  2018年-2021年上半年,鲜美来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76784.69万元、91111.28万元、84957.68万元、40942.22万元,对应净利润分别为5802.49万元、8976.64万元、9025.57万元、3899.76万元。

  报告期内,鲜美来的毛利润分别为22.17%、21.08%、23.51%和20.07%,而同期行业平均毛利率水平为27.08%、25.92%、25.20%、22.37%,鲜美来低于行业平均值。

  【一股独大欲巨额分红】

  本次发行前,浙江颐丰持有鲜美来57.95%的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郭海滨和郭定棋。郭海滨直接持股比例为18.28%,合计持股比例为75.28%,现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裁;郭定棋直接持股比例为6.16%,郭海滨、郭定棋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81.44%的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郭海滨、郭定棋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61.08%的股份。仍然一家独大,在很多公司中,大股东一方为了一己私利,损坏公司利益间接损坏中小股东的事情屡见不鲜。

  在IPO前夕,鲜美来一边募资,一边大额分红。

  2018年10月28日,公司分派利润570万元;2019年4月12日,公司派发现金股利1140万元;2020年6月8日,公司派发现金股利3000万元;2021年6月10日,公司派发现金股利3000万元,累计进行股利分配7710万元。

  由于郭海滨和郭定棋父子持有80%以上的股权。上述7710万元的现金分红,8成以上就分给了实控人父子。

  但预制菜与生鲜市场上,美团、京东和拼多多等巨头斥巨资在市场上竞争。鲜美来作为小个头,,2018-2020三年间,其最高年营收只有9.11亿元。鲜美来这样规模较小的玩家,在面对大型企业跨界而来时没有太多还手余力,从中突围的机会也比较小。如果巨头进入这一领域,鲜美来可能无法与巨头竞争。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921.53万元、7,745.88万元、4,776.87万元和5,741.70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8.97%、19.28%、10.97%和12.43%,应收账款金额较高。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7,559.48万元、24,947.05万元、29,401.18万元和16,541.9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75.53%、62.10%、67.54%和35.82%。

  而竞争对手一旦进入相关领域后,竞争更加激烈,到时应收账款和存货都会更高。

  预制菜市场同质化严重,要想生存,往往只能在保证品质上再打价格战吸引顾客。而预制菜对于新鲜度、安全度等方面的要求很高,需要中央厨房的高度配合,成本直线增加,企业难以负担。

  【屡受处分】

  鲜美来历年来因为违规受到处分。

  2018年12月,公司因污水处理设施中的污泥失去活性,导致未能有效处理生产废水,且部分生产废水未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受到环保主管部门罚款50万元的处罚;另外,因使用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不能有效处理生产废水,导致出现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浓度、总磷浓度超标的情况,受到环保主管部门罚款30万元的处罚。

  2018年4月,公司委托子公司鲜美来冷链生产的部分产品,未在包装上标注产地、受委托单位名称、地址等信息,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相关规定,被食药监主管部门认定存在生产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0.34万元、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8年4月,北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在对公司现场检查过程中,抽检了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生产的部分200g抽肠虾仁产品(抽样基数为48袋,抽样数量为10袋),经检测后认定净含量不合格,要求公司责令改正并处罚1,080.00元。

  2018年3月,因公司销售给吉林市大润发等商超的部分鱼排产品,在其产品外包装上突出标注“儿童鱼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属于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昌邑分局对公司予以罚款5万的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