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针对性提出了19项具体措施 推进自贸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

国务院日印发的《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有针对提出了19项具体措施,推动自贸试验区更好发挥改革开放排头兵的示范引领作用。

“《若干措施》赋予自贸试验区在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更大的改革自主权,以期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助力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说,《若干措施》整体来说有5个方面的特点:提升贸易便利度,提升投资便利度,提升国际物流便利度,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便利度,探索司法对贸易投资便利的保障功能。

据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已经设立了21个自贸试验区,一共有28个建设方案,共推出了3400多项改革试点任务,涉及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政府职能转变等。这些建设方案初步构建了自贸试验区政策制度的基本框架。

王受文表示,《若干措施》作为一个专项的文件,将和自贸试验区建设的一系列总体方案一起,构建自贸试验区总体的政策制度框架。通过贸易投资便利化,在“准入”的基础上便利“准营”,推动自贸试验区高水对外开放,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动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记者 杜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