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级财政筹集资金2.8亿元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

为有效降低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今年山东省级财政筹集资金2.8亿元,支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一是统筹资金1200万元,推动开展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加强全省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提升地质灾害隐患识别能力。二是统筹资金2800万元,支持10个市集中开展35处重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搬迁工程建设,进一步减少地质灾害危险源。三是统筹资金2.4亿元,支持各地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恢复治理,恢复被破坏地形地貌,改善矿山生态环境,降低地质隐患风险。(记者 赵婉莹)